11月8日我市出现了高强度降雪,极端天气并没有阻碍执行工作的步伐,安达法院执行局干警按照预定的执行计划,分为三组迎风冒雪去执行。仅三天时间执结了5起案件、和解了2起案件,完成了10多起案件的送达、续封、扣划工作。

执行一组利用雪天路滑当事人减少外出的有利时机,去往多个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公司等地送达执行手续。其中,朱某申请执行某化肥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7月,朱某在被执行人某化肥公司处购买化肥66吨并签订买卖协议,朱某交付预付款14万余元后化肥公司并未按协议履行,给朱某送化肥,朱某无奈起诉至安达法院,生效判决要求某化肥公司返还朱某预付款14万余元,拿到生效文书后朱某找不到某化肥公司负责人,于同年11月向安达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到某化肥公司办公室,找到留守工作人员高某,送达了相关手续,经过现场调查此化肥公司负责人在外地,而某化肥公司与高某是雇佣关系,高某表示一定尽快联系负责人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二组,去往昌德镇、升平镇、古大湖镇、火石山乡等被执行人居住的各个村子进行执行。到达某村口时,执行人员发现由于大雪封路车辆已无法通过郭某家的乡间土路,执行人员只能步行前往郭某家,2019年郭某因资金困难向隔壁村李某借款三万元整,借款到期后,郭某以没有盈利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李某起诉至安达法院,判决生效后郭某给付一万元后经李某多次索要,郭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见到郭某后,执行人员一方面与郭某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一方面通过强制措施等手段,敦促被执行人郭某及时履行义务。郭某最终表示会尽快偿还欠款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路上,路面积雪成冰,导致警车多次深陷雪地中。执行干警多次合力推动警车发动,以保证执行进度。
执行三组及时处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临期情况,在银行完成多个被执行人账户续冻、扣划工作,同时去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房产的查封、续封工作,保障下一步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执行案件激增,安达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将集中执行常态化,干警们不分昼夜积极投身执行工作中,体现了我院执行局干警的爱岗敬业、迎难而上的精神风貌,做到了执行路上不延滞、不拖拉,争分夺秒以群众利益为先,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重,把依法执行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护航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