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安达法院昌德法庭立足审判主业,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昌德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承办法官认定劳务关系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依法当庭作出宣判,有利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5年至2017年间,庞某为王某进行玉米脱粒。2018年2月6日,王某为庞某出具欠据一份,确认王某欠庞某玉米脱粒款43,700.00元。欠据出具后,庞某多次向王某主张权利,但王某一直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庞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当庭宣判
2021年10月29日下午,安达法院昌德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庞某诉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王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赵世如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经审理认定劳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当庭作出宣判。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昌德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再接再厉,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当中,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