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梁某与周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3月,梁某因做生意需要在周某处借款2.7万元,约定2020年8月份还款,周某将借款给付梁某,梁某为周某出具借据一张。借款到期后,梁某未按约定日期给付借款,周某将梁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梁某,梁某承认向周某借款的事实,表示自己因疫情原因收入减少及自身疾病做手术支付医疗费用,未能按约定给付周某借款,同时表示自己并没说不偿还此笔借款,其与周某系好朋友,没有想到周某会起诉他。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双方系好朋友,为维系双方多年友谊,决定先行调解。承办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梁某负有还款义务,其可就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与周某进行协商。同时劝说周某理解梁某遇到的现实困难,各退一步,做到互相体谅。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梁某同意一周内还清借款,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考虑周某在外地工作,梁某又刚做完手术,为减轻双方诉累,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向双方送达。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安达法院审理的众多案件中一件极为普通的案件,此案件自周某起诉至双方取到调解书不足20天。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的一言一行,无不传递着司法的温暖。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达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落脚点,努力为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