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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15:47:23


   为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法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对疫情防控期间安达法院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月2日之后的庭审、接待、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事项,视我市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通知要求决定。

2、根据《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2月8日(正月十五)前,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分散办公。2月3日至2月8日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人民法庭暂停现场接待,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如需立案的,可采取网上立案方式办理。在2月8日后需要立案的,我院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办理立案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以及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或受疫情影响的地区,无法及时调取证据或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举证或开庭审理。

4、因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来诉群众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自觉接受登记、劝返,主动到医疗机构就医,相关诉讼事项可以通过网上渠道或申请延期等方式办理。

5、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确需见面的,请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6、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

7、对于上诉案件,当事人可在上诉期内拨打安达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登记,并在上诉期内用特快专递将上诉状寄送一审法官即可。当事人向法院寄送立案材料或上诉状的,请注明有效的电话、短信、微信、邮箱、邮寄等联系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包括手机号码)以专递、网络或电话的方式送达诉讼费缴费通知,当事人按照通知的账号、金额及期限,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

8、执行和财产保全案件中,涉及采取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络查控进行,原则上不采取线下查控、处置等措施。

9、我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集中执行行动等活动暂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10、请随时关注安达法院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达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电话: 04557342017

全国法院系统诉讼服务热线电话: 12368

网上立案网址:

http://www.hljcourt.gov.cn/ssfw/

   提醒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配合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的防疫措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战胜新型冠状病毒做出自己的贡献。 衷心祝愿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达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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