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院执行工作质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年执行工作圆满收官,再创佳绩,安达法院积极响应市中院号召,开展“亮剑”系列活动之“岁末攻坚”专项执行活动。
12月1日8点50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召开动员会,会上马国同志对“亮剑”行动统一指示,指出要紧紧抓住“岁末攻坚”的有利契机,认真落实最高院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后,我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奔赴升平镇,成功执结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
安达市鹏伟(客运)校车专用服务有限公司与徐海军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7年8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徐海军给付安达市鹏伟(客运)校车专用服务有限公司的车辆挂靠费20,000.00元。安达市鹏伟(客运)校车专用服务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19日申请对徐海军进行强制执行。案件受理之后,我院执行局干警积极进行协调,在2017年11月7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徐海军给付安达市鹏伟(客运)校车专用服务有限公司5,000.00元,并约定剩余欠款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11月30日是约定的最后期限,但是我院执行局法官发现徐海军的电话已拨打不通,一直未能联系上,最终作出对被执行人徐海军予以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0.00元的决定,准备于2017年12月1日去安达市升平镇实施对被执行人徐海军拘留、罚款的措施。
12月1日早晨,我院执行局干警到达徐海军家中宣读了拘留及罚款决定,徐海军见到不能再拖,当场给付剩余的欠款。
此次行动打响了“岁末攻坚”执行行动的第一枪,向社会传达了安达法院在“解决执行难”上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