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多付款 引起纠纷上法庭
作者:顾晓艳 杨佳希 发布时间:2017-09-30 16:37:46
近日,安达市法院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
4月26日,安达市居民杨某到商店购买日用品,付账时因没有零钱,通过手机向卖家转账付款。杨某回家核对时发现卖家多收了自己13元钱,于是又返回商店与卖家张某理论。张某开始时拒不承认,在杨某出示手机里的转账记录后,张某又提出用商店里的某商品支付。杨某细心查看后发现该商品已经不在保质期内,遂与卖家张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到安达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卖家张某不当得利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向其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对杨某进行劝解。经过调解,张某当场将钱归还给杨某,并向杨某道歉。杨某撤回了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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