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满足审判工作需要,解决我院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安达市人民政府批准,安达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0人。
一、岗位职责
司法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及诉讼服务接待、庭审记录等事务性、辅助性司法行政类工作。速记员岗位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工作。
二、岗位及人数
(一)速记员5人(性别不限);
(二)审判辅助人员25人(其中男性19人、女性6人)。
三、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踏实肯干,纪律观念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服从本院管理;
(二)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三)速记员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1987年9月26日);审判辅助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1982年9月26日)。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6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65公斤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填写《安达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考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安达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考速记人员报名表》)、《安达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考司法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各2份),本人近期一寸、二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6张。
(二)资格审查
由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年龄等方面审查;
2、身体条件审查及测试。对报名者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考试条件人数若达不到该岗位招考数额的3倍时,经请示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地址
安达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五)联系电话
0455-7341621
0455-7343376
五、考试方式
(一)速记员
1、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知识、法律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计算机: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听打或看打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达到100字为合格;速记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成绩占总绩的30 %。
面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20%+计算机速记成绩×50%+面试成绩×3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本科学历优先、法律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审判辅助人员
1、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知识、法律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计算机速记考试:计算机听打速记或者看打速记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达到60字为及格;根据笔试和速记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计算机速记考试占总绩的30 %;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占总绩的30 %;
面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计算机速记成绩×30%+面试成绩×3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本科学历优先、法律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体检和政审
1、考生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于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导致出现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政审人选,由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到被政审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也可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报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达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 hljcourt.gov.cn) 、安达市电视台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含试用期二个月)。
八、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市法院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归省统管后,视省财政保障情况可适当调整)
九、相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
招考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考过程
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考纪律
对有下列违反本简章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简章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安达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安达市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