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不悔改 持刀抢劫又获刑
作者:王春霞 发布时间:2017-09-14 11:05:37
安达市的李某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次、被判刑一次,但其仍不思悔改。近日,又因犯抢劫罪,被安达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7年1月2日18时50分许,李某携带卡簧刀在安达市某商服楼下,尾随单独行走的女被害人刘某至某家属楼下,将其拽入空置房屋内,用刀逼住刘某抢劫手机一部和单肩包一个,包内有两条黄金项链、现金等,价值16225元。李某将两条金项链卖掉,共得8600元。 1月22日17时许,李某携带卡簧刀在安达市某小区内,将从此路过的周某截住,用刀逼住周某抢走现金52元,手机、黄金项链等共价值4392元。案发后,赃物及部分赃款被扣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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