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贪念 骗车获刑罚
作者:王春霞 发布时间:2017-09-11 16:15:52
近日,安达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11月17日,孙某在安达市一小区院内见到张某某的轿车后风挡玻璃上贴着卖车和电话号码的广告,便产生将车骗走的想法,遂联系车主张某某,张某某告知该车价格为4.5万元。当日13时30分许,双方商定到复印社写买卖协议,孙某驾车与张某某到安达市一复印社后,孙某称室内有味,从复印社出来,趁张某某不备,将车开走。后孙某将车上的备胎送给他人,又在安达市某镇以700元的价格将车上的燃气罐、燃气系统、四个雪地胎、两个铝合金钢盆卖给他人。近日,嫌疑人孙某在齐齐哈尔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轿车和燃气系统、雪地胎、钢盆,共价值44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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