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琢,女,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考入安达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现任立案庭庭长。工作以来,张琢同志始终立足岗位,恪尽职守,2014年被安达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5年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2016年被安达市委、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
立案是审判活动的源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法院的立案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是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因此,张琢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以热情服务、争创一流为工作宗旨,带领全庭干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各项工作再登新台阶,受到了本院党组、干警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立案窗口是法院的门面,要做到不徇私情,严肃执法,这样才能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这是张琢说的一句话,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熟人或亲朋,她一样依法办事。在立案窗口,她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把立案质量关。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不畏权势所压;二是不为私情所徇;三是不为金钱所动。“要用自己的艰苦努力,让当事人体会到法院工作的严谨与效率。”张琢工作细致,精通业务,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求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她总是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哪怕自己吃苦受累,也要把事情办好。因此得到当事人一次次的表扬,律师们也常常给以由衷的赞赏,一致认为安达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方面的严谨和效率是应该肯定的。2016年立案登记民事案件687件,商事案件595件,再审审查案件6 件,执行案件373件,立案和诉前调解结案178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3件;登录刑事案件信息196件,完成宣传稿件任务;向上级法院移送上诉卷宗136件;为中院调卷移送卷宗45件,接收各类卷宗164件。为树立人民法院的立案窗口形象,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张琢同志始终把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一是要求干警明确责任和义务,把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全庭干警积极树立公仆意识,主动热情周到地为当事人服务,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创造文明办公氛围,实施立案人性化管理。为使服务更具体,做到到位服务,实实在在地让当事人体会到回家的感觉,立案庭在服务细节上动脑筋,献真心。设置导诉咨询窗口,解答当事人立案前的各种疑难咨询;设置当事人书写区,为当事人免费提供纸笔、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便于当事人一时所需;对因特殊情况急需立案的当事人,设定专人实行一站式立案,以最快速度帮助其快速及时立案,对能立即调解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分快转,保证调解中心能当日立案当日结案;成立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配备了2名接线员,接收当事人电话咨询,方便了群众诉讼。
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思想廉洁行为清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培育崇廉尚廉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张琢始终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参加各项廉政警示教育,紧守法院各项工作规定,将法院干警“六个严禁”牢记心中,认真剖析自己,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的责任。
张琢经常说:“能够为百姓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更好的为百姓服务,是我们的义务。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和‘关口’。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的窗口擦得更亮;要把公正司法的关口把得更牢。”也正因如此,张琢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讲奉献,便民服务解民忧,锐意进取创佳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