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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风采】铁骨柔情女法官,让法律有爱的温度

——记安达法院刑庭庭长曲艳春

发布时间:2017-03-02 15:00:56





“曲法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多亏了你们法院在中间调解,才能这么顺利的解决!”受害人的儿子激动的握着曲艳春庭长的手。

“这种悲剧是大家都不想发生的,站在双方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都不容易。我们法院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希望你们能节哀,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有困难和问题随时来找我。”安达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曲艳春安慰着当事人。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2016年10月21日,被告人徐某驾驶货车将行人蔺某撞倒。徐某立即拨打120电话抢救伤者,同时告诉车主贾某自己驾驶车辆肇事撞到人,贾某赶到现场后拨打110电话报警。但不幸的是,被害人蔺某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去世。经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蔺某的儿子将肇事司机及其所属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人民币45万余元。

曲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徐某系某运输公司雇佣的司机,徐某妻子无业,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女儿,生活较为困难,肇事后也十分悔恨。

因此受理该案件后,曲艳春法官并没急着判决而是多次安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在多次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后,受害人家属的情绪也日趋缓和,对法官的信任度也有所增加,最终被曲法官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感动,遂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最终,被告人徐某的家属在保险公司及雇主的赔偿外,又积极补偿了对方损失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至此纠纷得以有效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曲艳春今年48岁,1986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1个年头,现任安达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次荣获“三八”红旗手、“油田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人民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自1995年考入安达市人民法院以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丝不苟,严细认真。多年来,所承办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上访,无被新闻媒体曝光及违法违纪案件。

“法官身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一日诉讼,世代结冤仇’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案件,我都尽可能地去化解矛盾,减少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曲艳春以朴实无华的词句,道出了她20多年来全身心投入审判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路历程。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法槌声起,罪恶在这里终止、正义在这里实现、误解在这里消除、对手在这里握手言和、仇恨在这里烟消云散。正是曲艳春这样的法官们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默默无闻的工作撑起司法审判的脊梁,成为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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