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向谁要钱?
作者:张多 发布时间:2012-02-29 10:00:56
法官同志: 王先生向我借款5000元,并与我约定由他朋友李先生代为偿还,每月还500元,期限为10个月。可李先生还了5个月后,拒绝继续还款,我该向谁要钱呢? 读者:刘先生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你应当向王先生索要欠款。
责任编辑: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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