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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6 10:13:25


                                     安达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日制度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维护当事人利益,树立良好形象,现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法院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 接待的时间

领导信访接待日定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二、 接访的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日地点设在法院二楼208室。

三、 接访领导安排

为了保证接待日不空位,每位接待日安排一名领导接待,如果接待领导因上级开会或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待,由补位领导或其他领导安排顺序到场接待。

四、 接待的方式

接访领导随时随地接访,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人、处理信访问题,来访人员事先须与信访办取得联系,由信访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排接待。

五、 接待的内容

重点解决来访人员在上访方面提出的不合理现象和违法违规案件问题,突出以下内容:

(一) 涉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

(二) 易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

(三) 涉及多个庭科,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

(四) 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

(五) 需要向领导反应并得到法院解决的问题

六、 接访的原则

(一) 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根据接访领导的处理意见,当场书面答复来访人;

(二) 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根据接访领导的意见,书面交承办部门限期处理,同时当场书面告知来访人;

(三) 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抓处理。

(四) 对政策性强的疑难问题,按照接待领导的要求由分管院、庭长具体落实,限期办结。

(五) 接待日负责接待领导要以接待为主。领导接待时,涉及到哪个庭案件的,哪个庭长派人到接待室协助接待。

七、 工作要求

1、 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实行亮牌;

2、 接待日工作人员由信访办室负责,各科室庭长原则上不要外出,协助领导做好接访工作,遇到复杂信访问题,相关庭长应随叫随到;

3、 信访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案件的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具体负责信访登记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对领导接待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天将登记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存档备查;对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进展情况,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按时结办,保证领导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

4、 对领导受理交办的信访件,各承办庭科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置,认真办理,按时报结。

5、 遇有来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访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工作人员将其劝离;

6、 要落实信访责任制,对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就地解决在基层,使矛盾尽早得到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越级访、集体访事件的发生;

7、 法警队做好接待日的现场保卫工作;

8、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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