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本村能参加村委会选举吗?
作者:张忠明 发布时间:2012-02-29 09:20:51
法官同志: 我丈夫是某村村民,我是2008 年登记结婚后随丈夫在该村居住生活的,但户籍一直保留在娘家某村。请问我有资格参加丈夫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吗? 读者:王女士 答:根据2010年10月新修订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因此,只要你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当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你有权向现在居住的村委会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参加选举投票。
责任编辑: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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