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间本应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却因为房子打破了平静与祥和
吵也吵了、闹也闹了
矛盾也产生了
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心里头的疙瘩怎么解都解不开
别急!
咱法官有妙招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并留下两处房产。由于未明确分割方式,哥哥李某甲和弟弟李某乙因继承问题产生分歧。二人多次协商,但意见始终无法一致,矛盾逐渐加深。最终,李某甲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处房产由其继承,并要求李某乙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双方争议的根源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夹杂着多年的家庭情感纠葛。李某甲认为自己对母亲照顾较多,理应继承全部房产,而李某乙则主张自己也有继承权,不同意全部归李某甲所有。承办法官意识到,若简单判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会导致亲情破裂。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兄弟二人回忆母亲生前的嘱托和家庭的温暖,并耐心解释《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帮助他们理性看待继承问题。经过多次沟通,法官发现李某乙并非完全反对房产分配,而是担心李某甲独占房产后自己失去保障。法官随即提出折中方案:两处房产由李某甲继承,但李某甲需给予李某乙适当补偿,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官提醒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财产纠纷,更修复了兄弟亲情,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心结解开、权益保障、社会和谐到位的目标。家庭纠纷无小事,司法调解显温情。下一步,安达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调解促和谐,认真办好每起“小”案件,释放司法“大”能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