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执行局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点赞执行法官“及时快捷胜春风”。鲜红的锦旗背后是怎样的执行故事呢?一起来回溯案件始末。
刘某驾驶路某所有的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承担路某车辆的维修费用,路某多次向刘某索要车辆维修款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刘某欠路某车辆维修费30,000元。
2021年,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25,000元。立案后,执行法官刘东波发起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对外投资、工商登记、民政、证券、保险、公积金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寻求各种办法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无奈之下,经合议庭合议,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3月,申请执行人路某从其他渠道获悉被执行人刘某即将在某酒店举办婚礼,于是向法院提供了该线索,请执行法官到现场寻找被执行人。考虑到公序良俗和社会影响,执行法官决定带领干警和法警先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父母家,向她的父母讲述了法律法规,也重点强调了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良后果。当天下午,被执行人父亲带着现金来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申请人路某同意放弃5,000元,双方当事人现场交付20,000元现金,至此本案圆满结束,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3月25日,路某将印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感谢法官及时快捷高效的执行。
鲜红的锦旗上烫金的大字,镌刻着安达法院执行干警浓浓的为民之情。接下来,安达法院执行局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