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是温暖的纽带,但涉及到财产继承时,也会引发矛盾与纷争。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在温情中化解了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四被告之间有着深厚的血缘关系。原告李某与被告一刘某甲、被告二刘某乙系母女,与被告三王某丙系婆媳,与被告四刘某丁系祖孙。李某与去世的丈夫刘某共同拥有两套房产,并育有二女刘某甲、刘某乙和已去世的一子刘某鹏。王某丙系刘某鹏妻子,刘某丁系刘某鹏儿子。2017年刘某离世,由于未留下遗嘱,其名下的房产继承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次年,儿子刘某鹏也不幸去世,使得家庭继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此后,李某多次尝试与四被告协商房屋继承事宜,期望能够达成共识,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但遗憾的是,每一次协商皆陷入僵局,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并愿意给予四被告相应的继承补偿款,同时要求四被告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纠纷不仅是简单的法律问题,更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和亲情的延续。如果一判了之,或许能解决一时的争议,但很可能会让家庭关系彻底破裂,再也无法修复。于是,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化解这场家庭危机。
调解初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四被告认为自己对房屋也有应得的份额,李某则强调自己多年的付出以及对房屋的情感寄托。气氛一度紧张,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分别和双方进行单独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和诉求,让他们把内心的不满和委屈都倾诉出来。为了打破僵局,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给双方讲述了因家庭纠纷而导致亲情破裂,最终追悔莫及的案例,让他们深刻意识到亲情远比金钱和房产更珍贵。同时,法官详细地为双方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讲解法律的过程中,法官巧妙地将法理与情理融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感受。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四被告同意放弃对两套房产的继承,原告李某给付被告一刘某甲、被告二刘某乙、被告四刘某丁各5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李某承担。
法官提醒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下一步,安达法院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秉持公开公正原则,以情感化解为突破口,让亲情纽带重新连接,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让每一位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