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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典型案例】欠条纠纷终化解 司法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5-02-19 11:04:53


   在日常生活中,劳务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原告丁某在被告范某处工作,每月劳务费2,500元。然而,劳务结束后,范某却未及时支付劳务费。2023年5月20日,范某向丁某出具了欠条,后经丁某多次催要,范某始终未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丁某向安达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案件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范某表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暂时无力支付。

   面对双方的矛盾,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丁某情绪,告知他法院一定会依法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范某进行劝说,向他阐明拒不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引导他积极履行支付义务。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范某同意一次性给付丁某劳务费5,000元。

   至此,这起劳务纠纷在法院调解下圆满化解。拿到劳务费的丁某激动不已,对承办法官和法院表达了衷心的感谢。范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并承诺今后会按时履行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此次调解,高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让丁某拿到了劳务费,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接下来,安达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方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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