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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巧调解 法院倾心守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4-11-21 09:15:02


   近日,安达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原告马某受被告张某的雇佣,张某系某装修队负责人。马某雇佣期间不慎摔伤,住院治疗17天,花费1万余元。张某为其雇佣的工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后,马某与张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案件办理过程

   为了尽快解决这起纠纷,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法律角度分别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明确事故发生各方应承担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比例。此外,承办法官还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等方面,帮助各方算金钱账、友情账、人情账,力求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又能让被告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多轮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最终三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下一步,安达法院将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也将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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