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别两宽,孩子却是彼此永远割不断的纽带,子女抚养费问题频发争议,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至少不能“红着脸”。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2022年原告杜某与被告贾某经安达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儿贾某某由母亲杜某抚养,贾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2024年4月20日,贾某某突发疾病住院四天,花医疗费等费用合计6,747.74元。杜某多次与贾某协商承担医疗费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贾某承担医疗费3,373.87元。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对原告、被告从法理和情理的不同角度进行释法明理,从未成年人角度向双方阐明利害,对被告进行劝解。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地给未成年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安达法院将始终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量情、理、法等因素,依法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最大努力维护亲情关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