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好赛似宝”,邻里之间本该和睦相处、相互关心,但如果侵犯他人权益及公共利益,必将破坏邻里关系。近日,安达法院民一庭申法官就遇到了一对“问题邻居”。
郑 某
“他家不让我修房,不履行间墙协议,还把我修的房子拆了!约定好的事情怎么说变就变呢?”
柴 某
“不是我不遵守约定,是去年他家先不让我修房的,就要占我的间墙不给,我们必须找个公道人评评理。”
案情回顾
原告郑某与被告柴某为邻里关系,双方曾签订了一份房屋边界协议,约定了间墙的所属及使用等权益,后在郑某维修自家房屋时,涉及到间墙的修缮、拆毁等工程,柴某拒不同意并撕毁协议,阻止维修工人施工导致原告不得已停工,造成误工损失。原被告多次因为此事产生争吵并发生冲突,公安机关介入调解未果,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故请求法院解决。
调解经过
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既与个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又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申法官接到此案后首先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两次到达涉案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总结案件争议焦点,联合安达市房产部门、铁西派出所共同到现场调解此案,房产部门确认测量间墙宽度并合理划分,铁西派出所维持现场秩序,法官及书记员释法说理从中调解解决诉讼纠纷,最终在三家单位共同调解下郑某、柴某握手言和,对间墙的划分达成一致。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后,郑某激动的对申法官说:“感谢申法官帮助我们解决这糟心的问题,让我们可以顺利的修缮房子,解决了一家的居住问题!” 隔日,郑某送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安达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拓宽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使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用法治力量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困难,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