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联合安达市升平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法庭和司法所联合调解,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春耕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2019年,升平镇某村村民王某与同村村民杨某就土地承包事宜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了土地承包面积、价格、合同期限等。2024年3月,王某来到昌德法庭提起诉讼,称杨某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拒不归还承包土地,请求法院判决杨某返还37亩承包土地。而杨某则辩称,双方合同实际尚未到期,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双方就此纠纷一直僵持不下。
联合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认为若不能有效解决矛盾,这37亩的承包地将无法顺利进行今年的春耕,杨某前期投入也将付之东流。为避免损失,保障春耕顺利进行,在了解基本情况并征得双方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和司法所人员把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调解。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本着“法为上、情为先、理为重、和为贵”的办案思路,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疏导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和司法所人员细致地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文本内容的理解达成一致,同意签署调解协议,杨某当庭给付王某补充承包费14,000元,王某则同意将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延续到2027年。至此,该案成功完成调解,不仅及时化解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庭情系于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保春耕促生产对于民生发展尤为重要,安达法院昌德法庭坚持把服务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不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力保障农业生产,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