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雷霆2023”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安达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压实责任,迅速出击。近日,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宋某、于某与被告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2年5月18日,齐某向张某、宋某、于某借款60,000元,约定于2022年7月1日前还清,未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届满,齐某未能给付,因此张某等三人将齐某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判决:一、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张某、宋某、于某借款60,000元,并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22年7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二、驳回张某、宋某、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向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申请人提供,齐某经营两个厂子,厂子中有设备、有机器,并有一套房屋,但齐某始终坚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由于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对齐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齐某承认并改正错误,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齐某的拘留。最终张某三人顺利的拿回欠款,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