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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你还钱了吗?拘留所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3-03-01 08:59:09


   近日,安达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1年4月起,赵某多次购买何某饲草共计130 吨左右,每吨价格 80元,赵某支付了部分货款。2021年5月,双方经结算,赵某尚欠何某8,000.00元货款,赵某为何某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后该款经何某多次索要,赵某始终未付。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但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拒不履行义务,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孙宝徐第一时间进行线上查控和线下传统调查,并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而被执行人赵某却不以为意并一再拖延,试图与何某“讲和”,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到法院领取相应的法律文书,扬言“我不在乎法院执行,现在也不能拘留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及网络资金,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居住线索,适逢周末雪天路滑,执行干警仍立即奔赴现场,见到被执行人并成功将其控制,拘至法院。在将赵某带至法院羁押室后其方知问题的严重性,迫于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一系列措施的压力,终于同意履行义务,直至下午4点多,赵某将执行款凑齐缴至法院,此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司法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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