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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同事打架为哪般 柔性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02 08:42:19


   近日,先源法庭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于某起诉被告郭某,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702.74元。通过调解,顺利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原告于某与被告郭某系安达市某公司职工,2022年8月29日,原告于某与被告郭某在单位卫生间内发生口角,因未能控制情绪,动手打架,致使原告于某脸部受伤。原告于某报警,后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8,103.94元,经鉴定认定为轻微伤。原告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郭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合计20,702.74元。

   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系同事关系,日后还要在单位相处,为彻底化解矛盾,与原、被告通过电话耐心沟通,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释法说理、指明利弊,并请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交流,诉说意见,最后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从实质上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达成和解,并当庭签订调解协议,被告郭某赔偿原告于某损失4,000元,当庭履行给付义务。

   先源法庭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讲透法理、讲清道理、讲明情理等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力促当事人当场兑现,做到案结事了。今后,先源法庭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诉求兼听、利益兼顾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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