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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安达法院开展“反洗钱宣传与投资者教育”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2-10-31 08:36:45



   10月28日,安达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邀请海通证券大庆投教基地开展主题为“反洗钱宣传与投资者教育”培训活动。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海通证券绥化安达营业部总经理张旭光表示,目前证券市场中以非法手段进行洗钱活动的方式花样翻新,其中部分行为因为投资者本身警惕性不高,给证券投资者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培训活动中,海通证券绥化安达营业部风控负责人顾晓明向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成员及人民调解员通过讲解案例的方式重点介绍了目前市场上惯用的洗钱手段,并介绍了大量股票期货专业知识,培训内容十分丰富。


   培训活动结束后,审委会专职委员赵红雨表示,此次培训活动提升了本院审判人员及调解员关于股票期货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日后审理和调解涉股票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海通证券绥化安达营业部的授课人员表示感谢,并希望安达法院与海通证券能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提高安达市域经济发展竞争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为安达市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构成洗钱罪。清洗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也受刑事法律追究。


   洗钱的渠道


   为了达到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不法分子常利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主体,利用进出口贸易,利用互联网,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通过现金交易,通过投资等渠道进行洗钱。


   洗钱的危害


   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洗钱的方式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等。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统一接收、分析、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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