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疫情突然来袭,安达全市静默三天,但先源法庭已经安排一起案件在31日庭审,因公告原因,庭审时间不能更改。为了保证开庭时间,先源法庭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展审判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此案件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2014年被告范某在刘某处借款26,000元,原告殷某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在到达约定期限后,被告范某未返还刘某借款,并且失去踪迹,原告殷某作为借款的担保人为被告范某返还了刘某借款本金26,000元。后期原告殷某多次寻找被告范某,但都未找到范某,遂诉至法院。先源法庭依据法律程序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在《人民法院报》向被告范某送达了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廉政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定于2022年8月31日开庭。
30日,先源法庭书记员电话联系原告殷某,告知其案件可以正常开庭,下载“易审”APP,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开庭时填写庭审码即可,在书记员的指导下,原告殷某在31日顺利参加庭审。
利用互联网开展庭审工作,高效便捷利民,在疫情期间保证防疫和审判两不误,既遵守了全市的防疫政策,保障了当事人的安全,又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今后,先源法庭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法庭的利用,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