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任民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叶某与被告李某于2020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男孩的保险费由李某负担,李某一直未履行离婚协议,未将双方共同购买的耕地返还叶某,也未支付2020年卖粮款两万余元及婚生男孩的抚养费六千元给叶某,经多次索要未果,叶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洪克涛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李某证实其曾多次用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方式向婚生男孩给付抚养费,已履行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院结合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李某应按照协议支付婚生男孩的保险费,返还占有叶某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返还该耕地2020年的卖粮款。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无小事,夫妻双方应充分包容对方,努力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
今后,任民法庭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审判工作中,做到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审判、以理服人,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司法权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