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安达法院召开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安达澳联牧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案合议庭成员、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均出席会议。
会议背景
债权人黑龙江安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安达澳联牧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分别向本院提出对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安达澳联牧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院裁定受理后,指定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在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财产调查中发现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与安达澳联牧业有限公司系关联企业,人财物高度混同,符合合并重整条件,于是向本院提出合并重整,本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安达澳联牧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安达澳森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继续担任合并重整管理人,执行管理人事务。
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简要介绍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受理裁定书》《决定书》,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明确了债权人在企业重整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的《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等工作报告,并核对了债权数额公示地点和债权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此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破产企业重组效率,推进了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进程,维护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优化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达法院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推动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的落实,依法支持对拟申请破产重整企业进行预重整,允许当事人通过谈判、协商等非正式方式对债务重组事宜作出合理安排,对于预重整失败的破产企业,法院采取庭内重整的方式,助力破产企业依法重整,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安达法院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将持续跟进破产企业的重整进度,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