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的取得不可走捷径,一旦越过法律红线,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案情回顾
被告人曲某与温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1月28日,温某和曲某到温某姐姐家中做客,曲某逗温某姐姐家的宠物狗玩时走进温某姐姐的卧室,将卧室内柜子上的一条圆珠状的黄金手链偷走,放在外衣的右侧兜内,吃完晚饭后离开温某姐姐家。2022年1月29日,曲某和其母亲说前男友给她一条黄金手链,二人来到某金楼兑换,经检验为纯金手链,重27.94克,当日黄金回收单价为每克361元,价值10,086元,营业员将收回款交给曲某,并对曲某进行了实名登记。温某姐姐发现黄金手链丢失后报警,依据其提供的质量保证单认定曲某盗窃的黄金手链价值12,410元。案发后,被告人曲某经传唤到案,并退赔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曲某经依法传唤到案,能如实供述犯罪,认罪认罚,赔偿了失主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故被告人曲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生活中,总有些人有小偷小摸行为,不要因为没被发现就暗自窃喜,从本质上讲这就是盗窃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提醒有非分之想的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挑战法律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