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赔偿之后无人理 线上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5-17 09:12:00


   为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达法院任民法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近日,任民法庭受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在本地,经法官组织双方线上调解,解决了分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被告张某与杨某系雇佣关系,杨某雇佣张某驾驶货车。2021年7月17日下午,张某驾驶货车追尾同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造成小型客车尾部损坏。经交警认定,该起交通事故由实际驾驶人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张某及雇用人杨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客车车主曾在原告都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保险,并向该公司申请代位赔偿,保险公司代位赔付修车款一万七千余元。赔付完成后,经保险公司多次向杨某、张某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在线调解

   承办法官洪克涛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杨某和张某均在外地务工,原告都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非本地企业,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线上开庭。近日,双方通过“易审”APP进入“云上法庭”,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最后,杨某和张某同意将保险公司代位赔付的修车款返还至保险公司。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我们身边经常见到交通事故的发生,也经常听到双方说“走保险吧”的话语,虽然保险公司为大家的财产提供了保障,但保险公司有权对实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驾驶时遵守交通规则,谨慎行驶。

   任民法庭立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筑思想、强能力、转作风,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