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首次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成功送达了一份民事调解书。
2022年1月21日,昌德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宋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书记员与陈某联系,陈某表示在外地打工,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法院参加庭审。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赵世如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线上调解,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2月10日,经陈某同意,书记员通过微信平台向陈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陈某在电话中对法庭采用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的方式表示了肯定:“没想到连家都不用回就把事情办完了,现在太先进了,谢谢你们!”
法官说法: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是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增加的内容,具有快捷、方便、高效的特点,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诉讼效率。其中,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今后,昌德法庭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线上办案和电子送达,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高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温暖。